德国高等院校的学位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10-12-07 点击数:

 

德国大学有学校考试、国家考试( Staatsexamen )和教会考试三种毕业考试形式,授予不同的毕业资格。毕业考试和毕业论文通过以后授予学位。学位主要有以下四种:

 

①工程硕士学位: Diplom-Ingenieur ,或 Diplom-Ingenieur ( FH ),特指高等专科学校( Fachhochschule )毕业生文凭

②文科硕士学位: Magister

③神学硕士学位: Licentiatus Theologiae

④博士学位: Doktor

 

有些专业,例如医学、药学、法学、食品化学和教师等,出于职业要求,毕业考试用国家考试的形式进行。这种考试要求的学术水平与学位考试相同,但要有政府官员参加,与教授共同主考。

 

国家考试分二次,第一次通过后,须实际工作一段时间,然后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第二次考通过后,才可独立工作或开业。

 

工程硕士学位,除了工科学位以外还包括理科、经济、社会科学、人文及艺术学科等。授予这类学位要求学生具有较广泛的专业及相关知识。一般要求修完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国内也其称为主专业和副专业( Hauptfach und Nebenfach ),这样毕业生就业范围广。获得硕士学位后,成绩优秀者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文科硕士学位授予语言、文学、社会学和经济学以及与理、工结合的文科专业毕业生。为便于就业,德国规定文科硕士生必须修满两门专业。德国文科硕士学位相当于英美的硕士( Master ), 成绩优秀者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师范教育在各州有所不同,一般分为四个专业:小学、普通中学及实科中学的初中教育;完全中学及实科中学的高中教育;职业(高中阶段的)教育及特殊学校教育。要求学生修满 2-3 门专业课,毕业前有多周的实习活动,第一次国家考试后须安排约二年的教学实践,而后才能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合格者方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受聘中小学和特殊教育的教师工作。

 

医学专业毕业生一般授予博士学位,毕业考试成绩在欧共体成员是相互承认。医学专业的学制是 6 年,毕业后要临床实习约 2 年。医学专业受到名额限制,一般要求高中毕业会考时各门考试科目都优秀者才有机会就读医学专业。对外国留学生也只保留少量名额。

 

法学专业入学的新生,由于受到名额限制,其选拔要求如同医学专业一样严格。该专业主要培养法官、律师、公证人及政府高级管理人员,入学后的淘汰率也很高,不允许留级、补考,各门功课不能以优秀成绩通过者,需改学其它专业。教学分两个阶段:第一次国家考试前法定学习 3 年(实际 6 年),学习两年半后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毕业后可获得硕士学位。优秀毕业生可攻读博士学位。

 

大学招生方面,联邦政府协调各州,制定统一的招生标准,统一分配入学名额,并要求医学、牙医、兽医、药学、神学、建筑等专业限额招生的专业 6% 的学习位置应预留给外国学生,其专业则保留 8% 。在德国大学也可读第二学位,学制 2 至 4 学期,视专业与学校而定。

 

德国的大学不设研究生院,基本没有脱产研究生。读博士学位,一般不上理论课,而是由教授指导做课题研究,所以攻博时间的长短完全取决于你的博士论文的内容性质而定。取得博士学位需要完成三项工作:一是写一篇论文,要独立完成,并有新的发现;二是参加口试,很多学校目前采用论文答辩的方式( Rigorosum ),即围绕论文内容提问,或是做课题报告( Kolloquium ),然后出席者与你就某个观点或方法展开讨论。博士学位有:哲学博士( Dr. phil. )、自然科学博士( Dr. rer.nat. )、法学博士( Dr. iur. )、经济博士( Dr. rer. pol. )、工学博士( Dr. Ing. )、医学博士( Dr.med. )和神学博士( Dr. theol. )等。

 

在德国还有一种类似于我国的博士后形式,他们称教授资格( Habilitation ),要求申请人有进一步的科研成果和新的学术思想,考试方式是如开报告会,由报告人做专题学术报告,由与会的教授学者讨论评议,通过后可望获得教授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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