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学德国部老师表示,参加短期交流的学生很多,关于短期交换项目递签,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根据中德高校之间的合作协议需要在德国进行短期交换学习的中国学生可以申请留德人员审核部的短期交换程序,但前提条件是最终不会获得德国高校的毕业文凭,并且在德国的居留时间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一致。
只有在签订合作协议的中国高校正式入学注册的中国学生才能申请短期交换。
审核部将根据德国外交部的有关公告逐一判断中国学生是否符合短期交换的申请条件。
短期交换程序须符合如下前提条件:
德方合作高校首先发送电子邮件至(leitung@aps.org.cn)告知审核部其计划的合作学习项目,在邮件里要附上同中方高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在合作协议框架内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学生可以以交换生身份在德国大学注册。
如果由德方合作高校的教授进行过专业筛选,则属于留德人员审核部的“交流合作团组审核程序”。
由德国高校提名选定,但没经过专业筛选的短期交换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审核部或领馆面签。届时请自行与审核部(visumtermin@aps.org.cn)或本人所在辖区的领馆签证处(详见领馆网站相关说明)预约递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