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退还(审核费用中所包含的)签证费用须知
时间:2013-07-23 16:06 来源:APS 作者:李老师
凡自己在德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递交签证,并且所交审核费中已包含签证费用的申请人,可以按以下方式向审核部提交“退签证费申请”。 1. 发邮件到“ visafee@aps.org.cn ”,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退签证费(审核号或团组号)” 2. 邮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使领馆递交签证时的缴费收据扫描件(请做为邮件附件发送) 申请人的“审核号”(如果是团组,则还需加注“团组号”) 申请人姓名 退款地址,邮政编码及收款人姓名(三项信息缺一不可) 注:以上信息不全者,将无法受理 3. 审核部收到退款申请后,在核实情况后会按程序办理退款手续。审核部通过邮政汇款方式办理退款。 本文摘自APS留德审核部官网,具体操作请以APS留德审核部官网信息为准: (责任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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