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人需提供的材料:接待人是外国人:护照复印件和居留证复印件接待人是法国公民或其它申根国家公民:身份材料复印件接待方担保材料(参见补充材料、信息和提示的第一项内容)涵盖在申根国逗留期间的有效医疗保险在北京申请的,使馆门口就有保险公司的代办处,如果拒签,可以退全款。其它地区的可以去太平洋保险公司买“出国人员险”。价格有:30天,60天,90天的划分。
如系探亲:需提供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官方材料,并认证。
对中国公民而言:户口本原件和所有相关内容及备注的复印件- 对非中国公民而言:在中国的有效居住证件- 由雇主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职务和允许其因赴法探亲请假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雇主的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盖上公司章,还须写上该证明经手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
其它补充材料、信息和提示:
接待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该接待证明由接待人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警察局和宪兵队申请开具。有可能在通过边防检查时被要求出示。
法方邀请函,申请人在中国的经济担保。
经航空公司确认的往返机票的预订单。
在一张白纸上用中文写上您的个人地址和电话号码所有材料应由翻译公司翻成法文或英文。
所有材料的复印必须用A4纸法国大使馆不接受邮寄的材料并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和信息递交了以上所有材料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得到签证。
短期居留签证:50欧元 折合人民币***元(按照当天的外汇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