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申请人需要提出的资料,包括申请书、护照、暂住证、亲属关系公证书。
申请书到当地日本大使馆领事部或领事馆领取,按规定填写即可,同时要在申请书上贴好申请者的照片。现在国内申请护照很容易,可以提前办理护照申请。暂住证是指非当地日本领事馆管辖区域的申请者提出申请时才需要的,申请人的父母可以不用。现在,除了北京的日本大使馆外,在上海、广州、沈阳、大连、重庆等地,都有日本的领事馆,管辖不同地区的申请办理手续,请确认申请人父母家所在地属于哪个领事馆管辖。亲属关系公证是指申请人父母和申请人的关系,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即可。
第二、在日本招聘人需要提出的资料,包括招聘理由书、滞在预定表。
这些材料都要由申请人来做好,提供给申请人的父母。招聘理由书的写法比较重要,如果是需要父母前来照顾生小孩、照看病人或者参加结婚仪式的情况下,要添付医生的诊断书、结婚仪式预定举办场所的预约证明材料等。滞在预定表更需要具体,包括哪年哪月哪日乘座哪次航班到达日本,在日本期间每天的行程安排以及住所、联系电话、什么时候乘座哪次航班离开日本返回中国等等。
第三、在日保证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如果申请人是日本国费留学生,只需要提供本人的外国人登录事项证明书、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材料即可,无须另外提交保证人资料。如果是自费留学生,请所在学校教授或者副教授作保证人,只需要提交教授的在职证明书和身元保证书即可。除此之外的保人,在职证明书和身元保证书之外还需要提交其他资料。日本人作保人的情况下,需要住民票腾本、最近年度的纳税证明书或者盖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存本。在日外国人作保人,需要提交外国人登录事项证明书和纳税证明书,但是外国人作保人,必须是持有3年在留期间者方可,如果是日本人配偶者、永远住者配偶者、定住者必须有自立能力,不能是被扶养者。
第四、能体现申请人和招聘人关系的材料,包括照片、书信等。
这些材料只是申请“知人访问”的情况下需要提交,申请人父母不需要。
第五、有关招聘人的资料(招聘人和保证人非同一人)。
如果招聘人是日本人,需要提交住民票腾本和在职证明;招聘人是外国人,需要提交外国人登录事项证明书和在职证明书;如招聘人是学生的情况下,需要提交在学证明书。
办理国内父母来日探亲,虽然也有例外不被批准的,但一般来说比较容易,成功率比较高。如果是办理兄弟姐妹,则很难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