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家属滞在资格
申请家属滞在资格时,需要提出以下资料:(极个别情况,需要增加其它资料)
申请资料根据日本入管法实施规则(出入国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施行规则)
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日本入管局官方网站下载。
2、贴有430日元邮票的信封(办理完成后,入管局会用此信封发送通知函,一般在入管局的超市都有卖的)
3、4cm×3cm的照片(要求拍摄于申请前6各月内,不能带帽子,背景鲜明)
4、证明和抚养着身份关系的文件(户口本、结婚受理证明书(在日本结婚的情况下)、结婚证明、出生证明)。
5、抚养者的外国人登陆证复印件(在留卡)和护照复印件
6、抚养着工作以及收入的证明文件
(1)抚养者工作的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记载抚养着工作内容的文件。
在职证明书 ;
营业许可证复印件(一般指在日本自己开公司的人)
备注:上述的任意一个
②记载抚养着年间收入以及纳税额证明的文件
住民税和所得税证明书
源泉征収票
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
备注:上述的任意一个
(2)抚养者是留学资格的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留学生入学许可书的复印件或者是学生证的复印件
②奖学金支付证明书(上面要明确的写有支付的金额以及支付的期间)
③证明抚养着能力的文件(存折存款证明书等-预金残高证明书)
备注:全部齐全的话很快就能办理下来。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被抚养者(家属)是在国内的话,国内的所有证件都需要【原件复印、翻译、公证】三件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