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罗马消息,根据宪法第32条规定:“共和国保障健康作为每一个体的基本权利和集体的利益,并且保障贫困者得到免费治疗”。为了向这方面努力,就“正确实施针对外国公民医疗辅助法规的说明”于12月20日在政府、大区和自治省之间达成协议。
总共六十多页的内容涉及到了移民的各个年龄层和各种身份(成人、老年人或儿童,劳动者、学生或失业者,合法的或非法的,非欧移民或欧共体移民,等等)以及相应的接受治疗的条例。终于十分明确地表示谁有何权利做什么,这对外国公民和医疗人员都是一个有用的工具。
这一协议的内容,从技术角度讲没有什么新规定,只是根据现有的法律和已经在一些大区内实施的好的方式,整理成文,以便全意大利境内各个地方都能统一执行,尤其是那些至今为止没有按照法规落实的地方。诸如,未成年人有义务注册国家医疗服务,与是否持有合法居留无关,这就保障了非法移民的子女也有儿科医生随诊。还有,等待发放第一份居留或者已经递交了合法化申请的劳动者,都有义务注册国家医疗服务。
该协议规定,通过家庭团聚来到意大利的老年人可以自愿缴纳一定的费用注册国家医疗服务,不是必须要签署一份私人的医疗保险。这一原则,在伦巴第大区只是在法院的判决后才予以肯定的。
其他一些澄清内容涉及对非法移民的医疗辅助,对于他们总之是保障紧急和基本的治疗。所涉及的疾病范围很广,其中特别列出了包括骨髓移植在内,一名没有居留的外国人与意大利公民享有同等权利。
再次重申(最好是经常重申)“没有合法居留的外国人进入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不会引发任何向当局的举报”。同样目的,由父母在医院进行的出生申报和父母身份认可都不需要出示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