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新闻报道: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因为签证到期没有及时更新,而导致被警方逮捕。关爱留学老师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在签证到期的前一个月一定要及时更新。更新签证需要提交签证、变更证明书和发行申请书(此申请书用纸要到相关的办公室领取)。
续签证需要备齐以下证明书:
出席证明书由事务室提供;
成绩证明书由担当老师提供;
身元保证书请保证人填写;
保证人在职证明书;
所得证明书由保证人提供;
陈述书要自己填写,可在事务室领取陈述书用纸;
存折(预金通帐)保证人汇款用的银行存折。
对未交学杂费(校纳金)的人,不发给签证所需的“出席证明书”和“成绩证明书”。因此,在签证前必须交付学杂费。
在日本的机场等地,应出示有签证的护照及居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其他的文件以申请入境。经入国审查官审查的结果,许可入境时,居留资格与居留期间便告确定,入境的手续即告完成。居留资格为“就学”时,便会确定1年或6个月的居留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