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与中国的教育交流3

作者: 更新时间:2009-12-05 点击数:

 

 

新的《西班牙教育法》体现了三个基本原则:

1个原则是,承诺在未来几年内实现欧盟规划的教育目标。鉴于迅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教育应正确地培养人们如何在新的知识社会中生活,并具备应对挑战的能力,这一使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重要。西班牙认同的欧盟教育目标主要是指,在实现将经济发展建立在最具竞争力和活力的知识的基础上,在未来十年,西班牙有能力取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提高就业数量与质量,增强社会的凝聚力。欧盟教育一体化进程体现在其确立的共同的教育目标上,各国的教育体系之间逐渐实现一定程度的趋同。

2个原则是,要为全体男女公民提供各种层次的高质量教育。切实保证受教育机会均等,向有需求的学生和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应努力提高所有学生的受教育水平,使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教育机会均等得到协调发展。在实现了所有青年人在校学习至16岁的目标后,现实的目标是进一步提高总体成绩,提高毕业率,减少辍学现象。使接受教育的公民在个人能力、适应社会能力、知识与文化水平、情感素养等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提供能够适应个人及社会需求的高质量教育。

3个原则是,通过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合作行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实现教育质量提高与教育机会均等的宏伟目标。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