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补助学费和生活费,有不少的留学生不得不利用课余的时间打工。但是,“留学”及“就学”的在留资格原则上是禁止打工的。因此,如果要打工的话,需要向入国管理局申请打工许可,并且不能违反规定的条件。
首先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
如果要打工时,需事先到入国管理局去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只要有了许可,就算换工作时也有效。另外在下次申请在留期间更新许可时,要同时申请这个「资格外活动许可」的更新。申请时所需要的材料有: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书(在入管的窗口有)、大学发行的资格外活动许可书副本、护照(只提示),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只提示),免费。
向学校申请发行[副申书]
在籍于大学的留学生在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时必须持有由学校发行的[副申书]。此[副申书]是大学向法务部大臣保证该学生即使打工也不会耽搁学习的保证书。因此,发行次[副申书]时,大学一般要看该学生的出勤率,学分数以及成绩等一些指标。此[副申书]可在学校内办理留学生事务的窗口获得。
打工的条件之1 关于时间
持有「留学」、「就学」在留资格的人要打工时,在以下的时间范围内是被允许的。
1 大学学部・大学院正规学生:1周28小时以内。長假时每天8小时以内
2 研究生・听讲生:每天4小时以内。長假时每天8小时以内
3 就学生:每天4小时以内
打工的条件之2 关于职业种类(业种)的范围
就算是遵守了规定的时间,与风化营业关联的业种也是被严格禁止的。如酒吧包间;性风化行业,又如弹子厅,麻将厅等是被禁止的。即使只是在这些地方干刷盘子扫地之类的活儿也是不可以的。(如果违反,有接受被强制送还回国处分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