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为赴美国留学职员提供了两种非移民签证种别。“F”签证发放给赴美进行学术学习的留学生,而“M”签证则发放给进行非学术或职业学习的留学生。要获得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需首先申请一所美国学校并被其接收。当您被接收后,学校会为您签发一份I-20或I-20M表格。您前来申请美国留学签证时必需出示该表格。
申请赴美国留学签证的申请人必需首先证实自己有能力在美国做全日制学生。申请人还必需证实其进入美国并短暂停留的独一目的是在已建立的学术机构完成学业。另外,申请人还必需证实自己有能力支付上学期间所需的费用。
所有学生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预备,美国留学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有效护照:假如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时、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缺的签证签发页,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一张照片:于6个月内拍摄的5 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在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上。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您可以在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04元人民币(自2008年7月24日起执行)。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现在将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并打印出来后,美国留学必需将其申请费收据粘贴于表格的最后一页上。请留意粘贴收据时不要将条形码区域遮挡住,另外请勿用订书钉或胶水(胶棒)粘贴收据。
*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格:DS-160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表格:填写完整的I-20A-B表(发放给F1学生)或I-20M-N表(发放给M-1学生)美国留学必需由学校指定官员(DSO)和申请人本人签字。表格上的姓名必需与您护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并已被美国的学术机构输入SEVIS系统。请点击查看更多有关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信息。
*SEVIS费收据:大多数J,F 和 M 类签证的申请人现在必需支付维护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用度。
*在中国有牢固约束力的证实: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您证实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愿返回中国。
*资金证实:证实您有能力无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个期间的用度。
*研究/学习计划:美国留学在美期间计划好的学习或研究工作的具体信息,包括您所在美国大学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名字及电子邮件地址。
*个人简历:具体描述您过去在学术和工作方面的经历,包括一份所发表文章的清单。
*返校须生的学校成绩单:欲返回美国学校就读的须生应该在申请美国留学签证时递交所学课程的官方成绩单。
*导师的个人情况先容:美国留学已经在美国大学里被分配了导师的研究生应当带来导师的个人情况先容、简历或网页打印件。
请注意以上材料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以上文件也不能确保您获得签证。您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合理解释您的访美目的和回国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