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教育制度概述

作者: 更新时间:2010-11-02 点击数:

英国法律规定家长必须确保年龄在五至十六的子女接受全日教育。英国约有百分之九十三的儿童在公费资助的学校读书,即国立学校;其余的儿童则就读不受公费资助的学校(有时指公立或私立学校)。

学前教育 虽然政府并无硬性规定五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入学,但大部分地区的地方教育局(LFAs)均有提供学前或幼儿教育,由有资格的老师任教。此外,也有独立由个别人士和志愿机构开办的学前教育班。为幼儿提供早期教育,可使他们在读小学时更能适应学校生活。
 
小学教育 一般来说,英国国立小学为五至十一岁的儿童而设;在苏格兰及英格兰部分地方,小学学龄延至十二岁。小学通常分为“幼儿”及“初级”两部分。但有些地区由国立地方教育局所开办的学校则使用三级制:即初小、高小和中学。小学生八或九岁转读高小,并在十二或十三岁时读中学。大部分小学都是男女同校的。私立小学通常被称为“预备学校”,为七至十三岁的学生作好准备,通过考试入读私立中学。
 
中学教育 多年来,英国政府为全国五至十六岁的学生提供强制教育。离校的最低年龄是十六岁,一般学生在离校前会报考普通中学教育文凭考试(GCSE)。近年英国教育制度的变改使一些新型中学随之出现,这些学校不受地方政府管制,由中央政府给予经费,是国立资助学校,提供免费教育,其中超过四十所还设有宿舍,住宿需另外收费。此外,还有约二千五百所的私立中学,为年约十三岁或以上的学生提供中学课程。大部分私立中学均设有学生宿舍,经费来自学费和捐款。这些学校都要注册。英国政府的视学官每四年审查所有资助中学一次,确保学校能维持一定的水平;建议公私立中学需受相同的审查程序。 公立学校为十六至十九岁的学生提供学术及一般课程;而城市科技学院(CTCs)则著重提供理科及技术课程。
 
延续教育 延续教育学院提供的课程是专为十六岁以上的学生而设。八百所国立或资助的延续教育学院一般设有多种专业、技术、工艺、艺术及设计课程;亦有全日或非全日制的普通中学教育文凭试(GCSE)、普通教育文凭试高级程度及高级补充程度(GCE A-/AS-level)课程。此外还有不少私立延续教育学院,开办GCSE和GCE A-level课程。延续教育学院的课程极为灵活,学生可循序入读最初的课程,继而逐步考取较高的资格。
 
高等教育 属于高等教育的院校包括大学、高等教育学院、教育学院以及艺术及设计学院,主要为十八岁以上人士而设。毕业后可获得文凭、本科、硕士或博士学位。

学年英国的学年由九或十月开始,至翌年六或七月结束,共分为三个学期,学校及延续教育学院每个学期长约十四星期;高等教育院校则约为十星期。三个学期的开课日期分别是九或十月,一月及四月。大部分大学现已采取两个学期的学制,分别在九月中和二月开课。学校延续教育学院可在九月及一月入学(视课程而定);高等教育院校则一般只可在十月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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